昭通市市级人民监督员增补选任公告
昭通市本届人民监督员2022年换届选任,结合目前工作实际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经与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协商,决定在昭阳区、镇雄县、彝良县、大关县、水富市范围内增补选任人民监督员。现将增补选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及分布
彝良县2名,昭阳区、镇雄县、大关县1名、水富市各
1名,共计6名。增补选任人员为5个县(市、区)常住人口。
二、选任条件
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年满23周岁。
(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法律专业或会计金融、司法鉴定、建设工程、环境保护、信息网络等领域专长的人员和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优先。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四)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有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不能担任人民监督员。
三、任职期限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5年,本届任期为2022年-2027年,增补选任人员任期截止为2027年。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四、人民监督员职责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要求,人民监督员可以通过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形式,对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选任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17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报名以公民自荐报名、组织推荐人员报名方式同时进行。
1.公民自荐报名。报名人员到昭阳区、镇雄县、彝良县、大关县、水富市司法局实地填报《人民监督员报名表》。
2.组织推荐人员报名。由昭阳区、镇雄县、彝良县、大关县、水富市司法局商请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到昭阳区、镇雄县、彝良县、大关县、水富市司法局实地填报《人民监督员报名表》。
3.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任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市司法局将对报名人员按1:1.5的比例进行初审,确定候选人名单。
(四)组织考察
市司法局和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对候选人员进行考察。必要时,将到候选人所在单位、社区开展问询面谈,进行实地考察。
(五)确定人选
通过考察的人选需提交以下材料:学历证书、户口本、身份证、所获表彰奖励证明复印件各三份,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证件照3张。
组织推荐的还需提交工作单位或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等组织的推荐材料(加盖公章);个人自荐的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并加盖公章的证明。
市司法局会同市检察院根据考察情况和考察人选提交的相关材料,确定增补选任人民监督员拟任人员名单。
(六)公示
市司法局将对增补选任人民监督员拟任人员名单在昭通市人民政府网站和12309检察公开网向社会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任人选存在异议的,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七)公布任命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拟任人员,由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在昭通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人民监督员名单,组织业务培训,颁发人民监督员聘用证书。
联系电话:0870-2158921
昭通市司法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