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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检察建议为文物保护“发声”
时间:2021-04-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为群众办实事】检察建议为文物保护“发声”




3月,镇雄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镇雄县大湾镇妥泥村的县级保护文物郑公桥周围杂草丛生,且已将“镇雄一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石碑遮挡了,桥面上存在红色字样,功德碑上有大量污渍,不能准确辨认碑文。


“郑公桥”始建于民国时期,位于镇雄县大湾镇妥泥村白岩与田坎组的交界处。相传当时的县长陇均府与大湾老里长郑德辉是忘年之交,郑里长病逝前曾对陇均府说,因妥泥河常常暴涨,想修建一座桥,在郑里长病逝后,陇均府带头捐资,主持修建,1943年竣工后,陇均府亲题桥名“郑公桥”,为此纪念一世清廉的郑里长,并立功德碑(俗称“四棱碑”)。“郑公桥”是镇雄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的物质遗存,是镇雄县历史文化的见证和重要载体。镇雄县文化和旅游局以及镇雄县大湾镇政府对郑公桥文物有保护和管理职责。


为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确保问题及时整改,近日,镇雄县检察院首次采用公开宣告形式送达检察建议书,就“郑公桥”文物现下存在的问题,向镇雄县文化和旅游局、镇雄县大湾镇政府两家单位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公开送达全过程。


会上,镇雄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发程介绍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职能职责及当前公益诉讼的范围,说明了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的依据、流程、目的,解释了此次检察建议的背景及现实意义。随后,该院检察官宣读了检察建议书,并围绕检察建议所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了释法说明,对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进行了说明。

镇雄县文化和旅游局、镇雄县大湾镇政府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并表示下一步将积极履行职责,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将严格按照要求整改落实,将整改的情况和结果及时反馈给检察机关。同时,举一反三,对照区域内现有文物情况,制作问题清单,逐一整改,压实责任,形成常态机制,并加强宣传,提升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与会人员表示,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增强了法律监督的严肃性和透明度,有利于提高责任部门的重视程度,更有效的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及时整改。同时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应重视检察建议,及时整改到位。建议检察机关对检察建议书进行“回头看”,及时跟踪监督,了解整改情况;其次,要多层次、多形式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李发程副检察长表示,首次以公开宣告方式送达检察建议书,听取被建议单位意见,一方面是为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加强被监督单位对检察建议的重视程度和落实力度;另一方面是为改变以往“文来文往”的做法,通过面对面、点对点的释法说理,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他强调,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守护人民美好生活,相关职能部门不能只将目光停留在文物保护上,也应对照区域内,是否有履其他职不到位的情况,如果有,需压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整改。下一步,镇雄县检察院也将继续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联系,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协助整改落实,确保检察建议及时有效落实,对与会人员提出的建议,镇雄县检察院也在积极探索工作思路。



    来源:镇雄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