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账户到账18 万元。”看着这条闪动的提醒短信,颜某某拿着手机的手不停地颤抖,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迟到7年的工伤赔偿金,终于在检察官的见证下拿到手了。
2017年9月,颜某某进入某服务公司工作,2018年6月7日,在下班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永久性的伤残。但因赔偿金数额问题,颜某某与服务公司未达成一致意见,于2020年6月申请劳动仲裁,2020年7月经仲裁认定为工伤,2021年7月鉴定为九级伤残。2022年12月2日,彝良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裁决某服务公司支付颜某某工伤赔偿金23.99万元。
拿到仲裁裁决的颜某某终于看到了希望,但服务公司始终未履行支付义务,颜某某于2023年7月1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对某服务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经调查,由于该服务公司经营不善,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于2023年8月9日作出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每次去医院都要借遍亲友,我真的看不到希望了。”在执行无望的情况下,颜某某于2025年2月28日向彝良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该院受理后,调阅了本案的执行卷宗,经审查,人民法院采取常规手段调查了服务公司的财产状况,确实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检察官通过大数据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服务公司的中标信息、公司结构以及出资情况后发现,服务公司在某县还有中标情况,于是及时驱车到某县一企业查明服务公司与该企业有业务往来,且还有5000余元承包费还未结算。
虽然查询到服务公司仍有5000元承包费可供执行,但对于颜某某来说仍是杯水车薪。“这笔工伤赔偿金真的就这样无法结案了吗?受伤的工友该怎么办?”承办检察官带着这些疑问,继续寻找案件的突破口。
“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是否能与股东沟通、做做工作,帮助颜某某渡过难关。”承办检察官这样想,也这样开展工作,多次与公司法人、股东进行电话沟通、耐心劝说,希望公司想办法承担赔偿责任,然而效果不佳,案件办理再次陷入困境。但是,一个陌生电话又给这个案件的办理带来了转机。
“我的委托人愿意代替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该服务公司一股东委托的律师通过电话与承办检察官取得联系,提出愿意在检察官的见证下与当事人和解,并代公司赔偿70%的赔偿款。承办检察官及时向颜某某告知了该情况,但颜某某提出了支付80%赔偿款的诉求,案件的处理再次蒙上阴霾。
为最大限度保护颜某某的合法权益,促进案结事了,在该服务公司的股东承诺最低赔偿70%后,承办检察官征得颜某某同意,于2025年6月上旬,与当事人颜某某一同奔赴300公里,与服务公司股东进行当面协商。
双方经过面对面协商,最终均作出让步,同意以75%为基础进行赔偿,但服务公司股东提出法院要将该案作结案处理。针对在协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承办检察官及时与法院联系协调,法院同意双方执行和解,股东承担执行费用后,对该案作结案处理。
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并当场支付了工伤赔偿金18万元。长达7年的工伤赔偿案,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一个案件就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承办检察官动情地说。从事故发生到圆满解决,2500多个日夜的等待,最终画上句号。这不仅是司法为民的生动写照,更是新时代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的典范。
这场跨越地域的暖心和解,既为当事人送去了司法的温度与公正,也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绘就了法治社会维护公平正义的动人篇章。
近日,印有“秉公执法为人民、热情真诚解民忧”的锦旗被送到了彝良县人民检察院。这背后是一段跨越两省三县、长达七年的工伤赔偿维权艰辛路,更见证了检察官践行司法为民的使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