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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威信:积极探索“生态修复赔偿金+劳务代偿”生态修复模式
时间:2026-04-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近日,威信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探索运用“生态修复赔偿金+劳务代偿”相结合的修复方式,让赔偿能力有限的非法捕捞者用劳动弥补生态创伤、偿还“生态欠账”。

2025年4月,张三(化名)为满足口腹之欲,在禁渔区、禁渔期采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野生鱼类120尾,经相关部门认定,造成水生生物资源损害及所需生态修复费共计4.8万元。该院以张三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提起公诉的同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张三支付生态修复费4.8万元。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张三系家庭主要劳动力,家庭收入微薄,确无全额支付生态修复赔偿金的经济能力。

面对生态修复的刚性要求与当事人履行能力不足的现实困难,在充分听取行政机关及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生态修复的要求,该院决定探索采用“生态修复赔偿金+劳务代偿”的修复方案,兼顾法理与人情,破解执行难题,避免“法律白条”。在法庭的调解下,张三在自身能力范围内主动承担3万元生态修复赔偿金,剩余1.8万元生态修复费用,由张三提供生态环境公益劳动进行代偿,确定了一年内60次公益劳动,由当地村民委员会就劳务代偿时长、考勤、监督、评价等环节履行监管,联合相关单位定期回访监督,确保劳务代偿真正履行到位,让张三从“环境破坏者”转变为“生态守护者”。

下步,该院将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立足司法办案大胆探索创新,不断完善细化“赔偿金+劳务代偿”等多元修复模式,携手相关行政部门建立健全劳务代偿的监督、评估、反馈长效机制,以更高质效的检察履职守护绿水青山,在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