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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绥江:23厘米的守护
时间:2026-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近日,绥江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对绥江县城“四方桥”开展整改回访工作。经实地测量,该桥护栏高度已由原来的97厘米增高至120厘米。自此,曾一度悬于群众心头的安全隐患成功排除。

“四方桥”位于绥江县城龙行大道中段,是连接县城B区和C区的一座主干桥梁。桥梁一端连着绥江县凤凰小学和凤凰幼儿园,另一端则连着绥江县第一中学。该桥梁既是群众通行的核心要道,也是市民观赏人民广场、金沙江平湖美景的绝佳位置,每天承载着大量的人流,而桥梁护栏过低隐藏的安全隐患犹如定时炸弹。为防患于未然,将安全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府检”及时联动,对该桥梁护栏作了加高处理,而今又迎来了这份舒适安稳的幸福和美好。

这份舒适安稳的幸福和美好,源自于检察官对这段安全缺口的犀利洞察。

群众的一句寻常感慨,却引起了检察官对“四方桥”的注意。

绥江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迅速对“四方桥”开展了一次深度的“体检”。经过测量,该桥护栏高度仅为97厘米,由此便可确诊群众“恐惧感”的来源就是这仅有97厘米高的桥梁护栏。

根据国家《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2019修订版)》9.5.1规定,人行道或安全带外侧临空侧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10厘米,而“四方桥”的护栏高度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十余厘米。

十余厘米,这个指尖能够丈量的短短一段距离,短到我们路过千百次,都不会刻意察觉,但对于悬空的桥梁、临空的步道而言,却是安全与危险的分界线。孩童的嬉戏打闹、行人的侧身避让、雨天的道路湿滑……这一空缺,都会给原本牢固的守护,平添一份未知的风险,成为影响市民安全出行的一大隐患。

再小的安全漏洞,都值得被认真对待,再细的公共隐患,都不容被放任留存。绥江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实地勘察、精准核验、固定证据,把藏在角落里的细微风险逐一摸清、逐项核实,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隐患情况、整改必要性以及公益诉讼推进思路,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扛牢公共安全主体责任,紧紧依托“府检联动”协同机制,实现监督整改闭环。

为杜绝纸面整改,确保整改实效,检察机关与住建部门开展多轮会商研判、协调对接,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由检察长主持召开的公开听证,进一步厘清整改思路、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经过一个多月的整改,终于呈现出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民生安全无小事,“府检联动”践初心。此次“四方桥”的整改,是县委、县政府统筹民生安全、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生动缩影,是弘扬“真抓实干、马上就办”优良作风的生动实践,也是检察机关守护公共利益和群众美好生活的有力体现。

从公益诉讼精准监督发力,到县委、县政府统筹调度,再到“府检”双向协同整改,多方联动形成治理合力,用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积极回应群众对出行安全的新期盼。

防患未然、未雨绸缪?。公益诉讼检察从来不只聚焦大案要案,而是更加注重在细微之处较真,于分毫之间坚守,彰显公益诉讼检察最朴素的温柔。下一步,绥江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带着这份较真与温柔,紧盯城市每一处公共设施、每一个民生细节,用检察微光照亮绥江人民奔向美好生活的幸福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