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工作:
是指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申请需提交《救助申请书》、足以证明经济困难的证据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等。第十检察部审查后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依法向政法委上报救助意见书,待政法委审批后予以救助。
版权所有: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技术支持:正义网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