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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4-02-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绥江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发挥党建引领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一切从政治上看”,坚定不移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推进党的建设与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有机结合、深度融合,着力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绥检人”最鲜明的政治底色。

二是聚焦服务大局,践行为民宗旨。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中来谋划、部署和推动,以高质效法律监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跨域发展。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站稳人民至上政治立场,紧盯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全力做优做实民生检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是深耕主责主业守护公平正义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务实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全面推进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的现代化,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坚守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绥检人”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

四是深化自我革命扛牢使命担当持之以恒抓班子带队伍,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引领作用,精准统筹抓好学习教育、实战实训、岗位练兵,深化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狠抓高素质专业化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把全面从严治检贯穿党的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全过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绥检人”最鲜明的履职特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664,988.3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113,988.3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551,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73,471.87元减幅2.75%,主要原因分析在职实有人员较上年减少3人,人员经费降低,2024年度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未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113,988.32元,其中:本年收入8,113,988.3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13,988.3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24,797.87元,减幅3.85%主要原因分析在职实有人员较上年减少3人,人员经费降低,2024年度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未纳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664,988.3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113,988.32元,其中:基本支出7,813,988.3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4,797.87元,减幅3.99%,主要原因在职实有人员较上年减少3人,人员经费降低项目支出300,000.00元,与上年一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247,433.89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8,935.84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68.52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6,196.70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58,556.77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106.00元,主要用于单位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38,090.60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0,000.00元,较上年增加58,400.00元,增长23.2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0元,下降42.8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0次,共计接待42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70,000.00元,较上年增加88,400.00元,增幅48.6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31,600.00元,下降17.4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4年我单位计划新增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绩效目标: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具体指标为:物业管理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公务用车数量等于4辆;三公经费控制数只减不增,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00%。

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绩效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管理的要求,将非同级财政保障的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予以编制,具体目标为:公益诉讼宣传时公开发放的宣传材料数量超过6000份;宣传参与人次超过200人,社会公众满意度超过95%。

其他人员支出绩效目标:依据《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 、《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云南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招聘和考核转聘工作方案》,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55,291.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886.07元,增幅0.94%主要原因日常经费开支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日常维修(护)费、工会费、福利费、水费、电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31日,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0,365,124.24元,其中,流动资产317,394.08元,固定资产9,947,515.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083.19元,其他资产88,131.1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3,495.2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4,108.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5项,账面原值893,010.5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2023年12月(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