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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4-02-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 负责其他应当由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 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扎实抓好平安建设。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基本任务,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与民主权利的犯罪;坚决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有力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涉黄、涉毒、涉邪、聚众斗殴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通过重点打击,切实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深化了平安建设。

二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对于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犯罪、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等轻微犯罪案件,积极推行刑事和解从宽处理机制。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结合精准扶贫开展带案下访、定期巡访、联合接访等活动,综合运用公开审查、案件评查、司法救助、困难帮扶等措施,妥善解决群众诉求。认真开展涉检不稳定因素的摸底排查,区分情况、妥善处理。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坚持把犯罪预防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对涉嫌犯罪而辍学、失学的未成年人进行帮教救助,使他们能够尽快回归学校或走上工作岗位,防止再次犯罪。结合执法办案参与社会管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帮助相关部门堵塞漏洞、健全制度。针对未成年人等犯罪开展社会调查,进一步规范了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36,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435,378.0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142,378.03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293,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84,771.12元,减幅4.44%,主要原因是包括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纪实等非同级拨款收入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142,378.03元,其中:本年收入9,142,378.03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42,378.0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73,228.88元,增幅4.26%,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变动,各项经费略有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435,378.0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142,378.03元,其中:基本支出8,842,378.0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3,228.88元,增幅4.4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各项保障类经费略有增加;项目支出3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1,000.00元,减幅71.46%,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将非同级财政保障的退休人员经费及其他经费纳入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495,396.44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624,000.00元,主要用于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综合保障类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8,387.84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71.14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40,070.82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8,501.43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808.00元,主要用于单位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49,342.36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40,000.00元,下降43.7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25.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减少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30,000.00元,降幅46.4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6.2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减少原因主要是2024年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其他人员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根据聘用制书记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并确保全面、足额、按时保障聘用制书记员权益。 根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核定聘用制书记员数量的通知》(云检发政字〔2018〕24号)2020年我院拟招收13名聘用制书记员,按照云财政法〔2018〕34号的标准给予4,000元/月*人保障,以规范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规范、有序进行。具体通过聘用制书记员保有量、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按时率、保障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足额率、考核为称职的聘用制书记员比例、特约检察员对聘用制书记员工作满意率等指标考核,具体为聘用制书记员保有量达到13人,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按时率达到100%,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足额率达到100%,考核为称职的聘用制书记员比例达到85%,特约检察员对聘用制书记员工作满意率达到95%。

(二)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体制机制;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等,符合中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具体目标为:举行法治讲乡村讲座场次不少于20场、批捕案件批准逮捕率不低于60%、公群众来信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不低于95%、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不低于20件、检察工作报告在人代会通过率不低于95%。

(三)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预算绩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体制机制;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等,符合中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坚持六个“牢牢把握”,即:牢牢把握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一最高原则,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牢牢把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一重要职责,努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宪法定位,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政治责任,着力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牢牢把握改革创新这一强大动力,坚定不移推动检察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具体目标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件数不低于5件、举行校园法治讲座场次不少于20次,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不低于90%、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不低于20件、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不低于95%、检察工作报告在人代会通过率不低于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49,138.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2,301.78元,增幅10.83%,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变动,各项保障类经费相应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手续费、公务接待费、日常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31日,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6,700,395.16元,其中,流动资产183,354.77元,固定资产6,508,689.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335.16元,其他资产15.31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1,409.43元,增幅4.22%,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6,181.34元,增幅4.77%。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36,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