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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大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4-09-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昭通市大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是刑事检察。在刑事案件中履行审查批捕、提起公诉、监督公安、法院和监狱等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二是民事检察。通过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对民事案件的受理、审理、裁判和执行程序是否公正、合法进行全程监督;三是行政检察。通过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监督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和执行;四是公益诉讼检察。当社会公共利益在遭到侵害时没有人提起诉讼或者有关机关怠于履职,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五是负责其他应当由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保障大关高质量发展。

1)聚焦中心大局,促推大关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力参与乡村振兴和巩固脱贫成果工作。派出3名检察人员驻村开展工作,并配备1名驾驶员及1辆公务用车,23名检察人员与69户防返贫监测对象开展结对帮扶。驻村工作队充分利用妇女节、儿童节、建党节、建军节等对困难群众、优秀学子、老党员、退伍军人等进行走访慰问,慰问物品价值6000余元;结对帮扶人员根据挂钩村的实际情况,开展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普法讲座、入户宣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合法维权、依法行事的法律意识。联合村“两委”化解矛盾纠纷11件、发放普法宣传手册600余份,喷绘法治宣传标语17条,覆盖人员2000余人。院领导带头,全面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县暨健康县城建设工作,组织检察人员600余人次下沉网格区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认真做好对附近商户、居民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动员群众积极参与。

扎实开展“昭通政法挂千村 乡村振兴法治行”、“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全院21名检察人员挂联悦乐镇6村1社区、5585户、23237人,深入摸排村社区的纠纷隐患和问题,对易激化为刑事案件的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经济借贷、土地边界及归属等纠纷实行研判、评估、分级处置;对刑满释放、吸毒矫治、精神异常等重点人群加强动态排查并纳入重点管控,坚决杜绝因处理不及时和处置不到位而引发的“民转刑”“刑转命”的案件发生。今年以来共开展普法宣传51场,涉及群众3000余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2件。普法方向集中在《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着重讲解预防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野生动物保护、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等方面知识,加强青少年、妇女、留守老人法治意识。

2)依法能动履职,守好公平正义的法治防线

护安维稳,依法打击刑事犯罪。2023年共受理批捕案件83件146人,批捕68件113人,不捕15件33人;受理起诉案件327件404人,提起公诉228件292人,不起诉68件79人;适用认罪认罚273件328人,适用率90.91%,确定刑提出率95.74%,促成刑事和解2件3人;提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提出监督意见16件,均被采纳;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43人,累计解除123人;提前介入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均收到回复。

凝心聚力,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件4人,批准逮捕2人,不批准逮捕2人;审查起诉6件7人,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受理审查逮捕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4件27人,批准逮捕25人,不批准逮捕2人;审查起诉10件24人,改变管辖1件15人,起诉10件10人,还有1件1人正在办理中。

加强检监协助配合,合力打击各类职务犯罪。结合相关法律、政策及文件,为提高职务犯罪案件的办案效率,有力打击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积极强化与监委沟通协调,实现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今年提前介入5件,提前介入率为100%,受理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3件3人。

3)强化法律监督,发挥融入式执法司法制约效能

刑事诉讼监督持续发力。以更优质效为法治担当,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牢固树立“高质效监督办案”的理念,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监督立案3件3人、撤案监督9件9人,追诉漏犯19人,刑事抗诉1件,监督审判违法1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件,纠正社区矫正违法5件。

民事检察监督精准有效。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142件。其中,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7件;立办虚假诉讼案件1件,向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裁定再审1件,切实维护司法秩序;受理市院交办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6件,促成当事人达成检察和解1件;受理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9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93件,提出检察建议93份;受理各类支持起诉案件32件,通过检察和解有效帮助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15.7932万元;向行政机关提出民事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

行政检察监督积极作为。共立办各类行政检察案件26件。其中受理上级院交办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6件;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受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1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份,切实维护执法权威,解决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冒名婚姻登记难题;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4件,审查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4件。

公益诉讼检察稳中有进。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4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0份,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传统领域案件21件;在全县组织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涉种子安全案件10件;办理涉安全生产、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9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5件。以“七彩净土·益心为公”为主题,深入田间地头,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册。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七个内设机构,包括: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驻看守所检察室、驻天星检察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昭通市大关县人民检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昭通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昭通市大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年末其他人员2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大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既没有收入,也没有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大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978.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7.73万元,占总收入的90.7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1.05万元,占总收入的9.3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51.27万元,下降20.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5.38万元,下降18.79%;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增减少45.89万元,下降33.5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收入增加47.05万元,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其他收入的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收入减少298.32万元,一是减少2022年大型修缮项目及听证室建设项目,二是减少其他收入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大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978.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7.73万元,占总收入的90.7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1.05万元,占总收入的9.3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51.27万元,下降20.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5.38万元,下降18.79%;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增减少45.89万元,下降33.5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收入增加47.05万元,一是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其他收入的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收入减少298.32万元,一是减少2022年大型修缮项目及听证室建设项目,二是减少其他收入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大关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0.5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5.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4.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68%。保机构运转的公用经费人均1.8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大关县人民检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2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中央及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38.25万元,其中办案业务费93.2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办案的邮电费11.37万元、出差费26.85万元、培训费21.15万元、维修维护费26.42万元、委托业务费4.17万元、其他办案支出3.27万元。业务装备费45.02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信息网络网建32.95万元,信创办公设备购置12.07万元。专项用于检察办案业务经费开支及业务装备经费开支;2.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30万元,其中水费1.2万元、电费4.13万元、物业管理费11.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维护费4.4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昭通市大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7.73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70%。与上年相比减少205.38万元,下降18.79%,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院有大型修缮项目以及听证室建设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774.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558.04万元,检察监督186.25万元,其他检察支出3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7%。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42.54万元和缴纳2023年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14.9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14.84万元和缴纳2023年大病医疗保险0.4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40.7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31万元,决算为2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55万元,决算为24.1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99%,完成年初预算的98.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6万元,决算为1.2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01%,完成年初预算的18.7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昭通市大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31万元,支出决算为2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55万元,决算为2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6万元,决算为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45万元,降幅为1.83%,是因为一是我院车辆超过使用年限,车车辆状况不好,维修频率高,维修费高;二是公益诉讼案件多,执法执勤车辆使用次数多,燃油费高。公务接待费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5.49万元,降幅为81.21%,降幅较大的原因是我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公务接待管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37万元,增长20.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48万元,增长22.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1万元,下降7.9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我院车辆超过使用年限,车车辆状况不好,维修频率高,维修费高,公益诉讼案件多,执法执勤车辆使用次数多,燃油费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助力乡村振兴,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公益诉讼案件及其他案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到我院考察调研、检查指导、执行任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昭通市大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15万元,比上年减少2.50万元,下降2.95%,主要原因分析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院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昭通市大关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288.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49万元,固定资产1239.7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5.0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33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7.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9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