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彝良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彝良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在县委、政府和上级院的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第一、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第二、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第三、执行上级院的检察工作方针和决定,布置检察工作任务。第四、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有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第五、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第六、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第七、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第八、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第九、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第十、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相关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始终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职责,依法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着力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批准逮捕各类犯罪案件159件224人,起诉296件425人。依法惩治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批准逮捕侵犯人身和财产安全犯罪131人,起诉190人。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27人。持续深化“黄赌毒”犯罪打击力度,批准逮捕涉“黄赌毒”犯罪15人,起诉10人。
持续深化“普法”宣传。依托4·15、6·26等时间节点,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政法干警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专项行动、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等活动,深入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80余次,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短视频、多媒体、以案释法等方式,让更多群众直观感受到守法的意义和违法的后果,着力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难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助力平安彝良建设。
全力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用心用情对待每一起信访事项,坚决落实群众信访案件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115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性答复。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制度,办案办理信访事项6件。扎实推进“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7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7.10万元。针对虎某某、马某某在制作烧烤食品中添加罂粟粉一案,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悉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4件34人,起诉30件38人。坚持教育与挽救并重,不批准未成年人犯罪10件17人,附条件不起诉7件11人。更加注重对困难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向19名困难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5万元。针对家庭监管不到位,发出督促监护令12份。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检爱同行、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等法治宣传活动14次,受教育师生达1万余人次。加强与公安、妇联、教育等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贯彻落实好一站式取证、心理疏导、强制报告等制度机制,助力构建更加有效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昭通市彝良县人民检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政法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昭通市彝良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年末其他人员1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昭通市彝良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既没有收入,也没有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彝良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490.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4.80万元,占总收入的89.5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5.31万元,占总收入的10.4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5.95万元,增长3.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3.81万元,下降2.4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79.76万元,增长105.56%。主要原因是:1、执法办案补助经费增加;2、2023年我院退休2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彝良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46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7.25万元,占总支出的80.52%;项目支出284.76万元,占总支出的19.4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4.22万元,下降1.6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5.70万元,增长16.38%;项目支出减少189.93万元,下降40.0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1、2023年度聘用制书记员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2、2023年度信息化经费及县级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彝良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7.2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88.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9.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彝良县人民检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4.7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2023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第一批办案业务经费155.8万元,专项用于检察办案业务经费开支;2、2023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第一批业务装备经费1.80万元,项用于专采购业务装备开支;3、2023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经费64.00万元,专项用于检察办案业务经费及业务装备采购开支;4、2023年检察系统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5.00万元,用于弥补检察办案经费开支的不足;5、彝良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35.00万元,专项用于办案业务装备采购;6、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2.00万元,用于开展涉烟违法工作;7、非同级财政保障经费12.56万元,专项用于支付全院书记员工资及保险;8、检察系统2023年度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经费8.6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昭通市彝良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4.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30%。与上年相比减少33.81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院在职转退休2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69.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2%。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干警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大病保险-行政单位医疗19.1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1.4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2%。主要用于缴纳干警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53万元,决算为3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决算为3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4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3万元,决算为2.4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8%,完成年初预算的28.8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昭通市彝良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53万元,支出决算为3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决算为3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3万元,决算为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费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5.12万元,增长87.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09万元,增长88.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2万元,增长70.8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油料费用单价较上年提高、高速路开通,过路费增加;2、部分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3、2023年办案业务用房修缮及办案业务沟通协调增加,各级业务部门指导检查增多,接待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昭通市彝良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56万元,比上年增加31.59万元,增长42.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聘用制书记员人数增加,运转及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
截至2023年末,昭通市彝良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811.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6.02万元,固定资产210.6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346.45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1.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0.8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五、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六、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七、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八、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