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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4-09-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刑事检察。在刑事案件中履行审查批捕、提起公诉、监督公安、法院和监狱等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二是民事检察。通过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对民事案件的受理、审理、裁判和执行程序是否公正、合法进行全程监督;三是行政检察。通过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监督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和执行;四是公益诉讼检察。当社会公共利益在遭到侵害时没有人提起诉讼或者有关机关怠于履职,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五是负责其他应当由昭阳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面履行批捕起诉检察职能,1至11月,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314人,同比上升11%;提起公诉578人,同比上下降35%,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昭阳、法治昭阳建设。二是切实转变司法理念,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对犯罪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的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143人,同比上升6.7%;依法决定不起诉147人,同比下降38%。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人次,变更强制措施2人。三是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与区公安局、区法院、区司法局等单位的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670人,提出量刑建议445人,法院采纳率为99.1%。四是加大职务犯罪查处力度。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5件,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4人,提起公诉4人。五是依法规范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强化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件、撤案7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7件次,纠正漏捕5人、漏诉4人;强化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件,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情形2件次;强化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办理收监执行3件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情形53件、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22人。

2.民事检察更加有力。切实转变“重刑轻民”的理念,着力构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支持起诉并举的多元化民事诉讼监督格局。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已回复并采纳3件;办理审判程序违法26件,均已回复并采纳;申请民事监督达成和解1件;办理虚假诉讼9件。

3.行政检察有序推进。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行政检察工作,紧紧围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展开,抓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的监督。受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3件,提出检察建议23份,已采纳并回复22份。其中,对行政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监督22件,办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

4.公益诉讼强力拓展。认真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以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为核心,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益诉讼的案件结构,积极、稳妥探索尝试公益诉讼新领域、新类型案件,确保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充分有效发挥,共立办公益诉讼案件6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56件,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5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56份。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为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5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

年末其他人员2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既没有收入,也没有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2135.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3.14万元,占总收入的93.8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2.11万元,占总收入的6.1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3.13万元,增长2.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8.93万元,增长4.1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35.79万元,下降21.3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人员经费和中央及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其他收入减少了地方保障书记员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223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6.02万元,占总支出的77.59%;项目支出501.54万元,占总支出的22.4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8.94万元,增长8.6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8.81万元,增长19.96%;项目支出减少109.88万元,下降17.9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央及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人员经费。基本支出比重提高,项目支出比重降低,主要是预算资金调整,书记员保障经费从项目支出调整到了基本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36.0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72.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3.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16%。基本支出人均支出经费为22.2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1.5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中央及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23.68万元,专项用于检察办案业务经费开支及业务装备经费开支;2.省本级保障业务经费82.00万元,专项用于检察业务办案经费开支3.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4.30万元,专项用于检察业务办案经费开支;4.国家赔偿费用11.14万元,专项用于2023年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费用支出;5.司法救助金34.20万元,专项用于2023年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刑事被害人救助金的发放;6.非同级财政保障业务经费46.22万元,专项用于检察业务办案经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3.14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52%。与上年相比增加78.93万元,增长4.1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中央及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696.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1%。主要用于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的人员经费、日常行政运行、检察监督及其他检察支出等。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2%。主要用于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抚恤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主要用于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4.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0%。主要用于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给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80万元,决算为3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决算为11.9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44%,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60万元,决算为21.3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1.28%,完成年初预算的67.4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0万元,决算为1.4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28%,完成年初预算的18.1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80万元,支出决算为3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决算为1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60万元,决算为2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4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0万元,决算为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院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3.90万元,增长66.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1.98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23万元,增长11.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1万元,下降17.2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购置更新一辆执勤执法用车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车辆出行任务重,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因原有执法执勤用车老化,不能满足检察工作需要,购置更新执法执勤用车一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所必需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01万元,比上年增加13.69万元,增长9.36%,主要原因人员数较上年增加,为维持正常办公的办公费、印刷费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院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5146.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8.48万元,固定资产4962.5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5.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20.8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2.2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0.0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1.3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2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4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五、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六、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七、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八、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