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水富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昭通市水富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昭通市水富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昭通市水富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昭通市水富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驻水富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淬炼检察担当,主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始终围绕中心大局,积极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定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精准打击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惩治和预防各类金融违法犯罪;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企业;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以“政法干警挂千村”、“普法强基”活动为抓手,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确保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助推平安建设。
2.坚守尚法惟民,精准回应人民群众需求。聚焦民心所向、民生所急,用情纾解群众急难愁盼,让检察为民可感受、能体验。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个案“小切口”做实检护民生“大文章”,做好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为民实事;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相结合,对未成年人子女的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并对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坚持以溯源治理促社会治理,制发各类检察建议。
3.聚焦能动履职,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三个善于”办案理念,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案件,在维护公平正义中践行为法治担当。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发挥好“严”的威慑作用和“宽”的教育作用,对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持续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运行,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综合运用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等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切实履行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推动食品药品、个人信息、个人所得税等多个领域开展全域治理。
4.以学铸魂固本,夯实新时代检察机关鲜明政治底色。始终把固本强基作为有力抓手,锤炼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品格,不断夯实检察工作现代化根基。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党内理论知识学习,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擦亮检察机关鲜明政治底色,不折不扣将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以“质效建设年”为抓手,持续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强化岗位练兵,全方位提升业务素能;全面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守牢廉洁底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457,402.5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362,302.5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095,100.00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155,581.54元,增长0.02%,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285,481.54元,非同级财政拨款减少预算129,900.00元,退休干警去世,统筹外部分减少;2024年新招录两名干警,工资调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362,302.52元,其中:本年收入6,362,302.5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62,302.5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85,481.54元,增长0.05%,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人员工资调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变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457,402.5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362,302.52元,其中:基本支出5,692,302.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5,481.54元,增长0.03%,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人员工资调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变动;项目支出67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0,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新增预算用于购置车辆。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4,183.04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4,213,085.46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054,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98.92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56,125.42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38,731.92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32,871.7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106.00元,主要用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与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水富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35,800.00元,较上年增加254,000.00元,增长139.7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昭通市水富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因公出国(境)0.0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昭通市水富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8,2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3次,共计接待294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昭通市水富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7,600.00元,较上年增加254,000.00元,增长165.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4,000.00元,较上年增加184,0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3,600.00元,较上年增加70,000.00元,增长45.5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5年新增预算用于购置车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用人额度内研究核定预算年度聘用制书记员需求量,及时核实预算年度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在职情况;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85%,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水富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49,955.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572.66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日常维修(护)费、工会费、福利费、水费、电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昭通市水富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2,515,891.65元,其中,流动资产1,750,562.96元,固定资产10,739,828.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5,500.06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60,961.1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59,218.7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