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彝良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昭通市彝良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昭通市彝良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昭通市彝良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彝良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县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县委“1342”工作思路,坚持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工作主线,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
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进一步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一切从“政治上看”,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最高原则、最大优势,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阔步前进。
依法能动履职,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坚决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积极参与县域社会治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更加注重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切实担负好“公益守护人”的职责使命。
坚持人民至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决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能,帮助农民工解决“讨薪难”的问题。深化与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协作配合,一体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加大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加强司法救助力度,着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加强食品药品领域公益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聚焦法律监督,着力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主动融入反腐败斗争。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
从严管党治检,持续锻造堪当重任检察队伍。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强化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综合业务素能。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700,401.2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379,401.2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8,321,0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6,784,223.88元,降幅27.7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减少3,624,223.88元,降幅27.87%,其他收入减少3,160,000.00元,降幅27.52%。主要原因分析:1.一般公共预算本年度减少大型修缮项目经费2,914,000.00元;2.2024年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2.其他收入减少办案业务用房信息化装备采购经费3,16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379,401.25元,其中:本年收入9,048,239.55元,上年结转收入331,161.7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048,239.5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624,223.88元,降幅27.87%,主要原因分析:1.一般公共预算本年度减少大型修缮项目经费2,914,000.00元;2.2024年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700,401.2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379,401.25元,其中:基本支出8,648,239.5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19,385.58元,降幅10.54%,降低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相应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731,161.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04,838.3元,降幅78.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业务用房大型修缮项目资金2,914,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264,384.84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403,161.7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办案业务费等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3,084.96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76.96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等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34,810.46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85,907.1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001.00元,主要用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和生育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89,974.17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彝良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5,0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00元,增长17.5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昭通市彝良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昭通市彝良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7次,共计接待850人次。
本年度我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度保持一致,无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昭通市彝良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00元,增长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00元,增长2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加原因是我院案件业务量大,车况差,出差频次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按照中央和省政府健全和完善政法工作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的相关要求,以确保本院的正常开展办理案件的检察批捕、立案监督以及抗诉等案件以及开展诉讼监督正常运行。审查逮捕案件、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检察起诉案件、提起公诉案件、报送上级检察机关案件、移送机关撤回案件等各类案件的办案业务,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执法办案条件,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强化检察文化建设及检务保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彝良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18,535.3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7,051.00元,降幅8.73%,主要原因人员退休导致公用经费开支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日常维修(护)费、工会费、福利费、水费、电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昭通市彝良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5,577,776.80元,其中,流动资产928,976.34元,固定资产6,016,309.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7,766,905.86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865,585.12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466,979.8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10,051.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