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绥江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增强政治建设的自觉性,以忠诚品质擦亮检察“底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切实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狠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检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坚决捍卫意识形态安全。
二是提升服务大局的使命感,以法治力量护航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中来谋划、部署和推进。紧紧围绕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坚决打好“三全下沉”为基层减负赋能、“龙门闲话”做实微网格、普法强基补短板等“组合拳”,在检察履职办案中全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扣“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定位,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力护航“金沙江畔·美丽绥江”建设。
三是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以检察为民践行初心使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理解和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和核心要义,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和包案化解制度,持续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系统开展涉检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充分运用“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坚持全链条系统化管理,把解释说理、化解矛盾、理顺情绪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各方面,全力确保案结事了人和。深入开展“检护民生”“利剑护蕾”等专项行动,持续做实民生检察,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
四是鼓足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以实干奋进诠释检察担当。恪守法律监督宪法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系统贯彻落实好检察改革各项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始终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打好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组合拳”,全力确保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着力加强检察业务管理,进一步深化对“三个结构比”的理解、认识、运用,把准“四大检察”案件总体态势,一体做实“三个管理”,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五是把好队伍建设的责任关,以自我革命锻造检察铁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的总要求,坚持把能力现代化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来抓,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进一步彰显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鲜明履职特征。坚持以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续纠治“四风”;进一步健全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着力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铁的纪律统一意志、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着力培育和践行“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571,820.1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40,820.14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131,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06,831.82元,增幅9.38%,主要原因是1.其他收入增加了死亡抚恤金;2.退休人员增加,其他收入中退休工资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440,820.14元,其中:本年收入7,440,820.14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40,820.1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73,168.18元,降幅8.3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我单位退休3人,年末实有26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571,820.14元。财政拨款安排额支出7,440,820.14元,其中:基本支出7,140,820.1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3,168.18元,降幅8.61%,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我单位退休3人,年末实有26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300,000.00元,与上年一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719,628.68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300,000.00元,主要用于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9,031.20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7.40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95,604.48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106.00元,主要用于全市两级院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和生育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47,771.1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94,211.28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30,000.00元,下降41.9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5次,共计接待31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往年实际开支情况,从严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44.4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4年度我单位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2025年度无此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绩效目标: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具体指标为:物业管理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公务用车数量等于4辆;三公经费控制数只减不增,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00%。
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绩效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管理的要求,将非同级财政保障的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予以编制,具体目标为:公益诉讼宣传时公开发放的宣传材料数量超过6000份;宣传参与人次超过200人,社会公众满意度超过95%。
其他人员支出绩效目标:依据《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 、《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云南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招聘和考核转聘工作方案》,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99,877.4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414.41元,降幅5.80%,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度退休3人,公用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日常维修(护)费、工会费、福利费、水费、电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9,990,392.48元,其中,流动资产539,621.22元,固定资产9,425,890.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083.15元,其他资产17,797.18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4,731.7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11,624.8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43,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