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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5-02-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上级院和本级党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法律监督权。主要有一下职能: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工作,全面准确履行检察职能,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

1.高度重视政治建设,为推进政治建检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党的二十大为新时期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思路,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有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确保学深悟透。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主动积极向上级院党组和县委请示汇报重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取得效果,切实增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坚定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忠诚履行检察职能,努力提升办案质量。以常态化业务数据会商研判为依托,抓好案件质量分析,深入查找存在短板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夯实执法办案基础。紧盯民生关注,紧紧依托电站建设、持续办理一批民生关注度高的行政公益诉讼和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入化解社会矛盾,以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普法宣传等形式,切实担起检察机关的社会责任。坚决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统领,结合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要求,努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3.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履行捕诉职能,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始终把监督的重点放在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和容易发生司法腐败的薄弱环节上。充分利用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平台,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和方法,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减少和杜绝侦查活动违法行为的发生,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强化执法办案理念,不断提升监督意识,突破监督瓶颈,扩大监督范围,准确履行监督职责,稳步推进四大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4.以更严更实要求抓实检察队伍建设。积极争取上级院和县委支持,全面推进内设机构实质化运行,充分激发中层干部和骨干力量的中坚引领作用。切实加强班子和队伍自身建设,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常态化抓好纪律巡查和警示教育,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行为。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切实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努力建设一支业务过硬、作风扎实、担当作为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9,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055,688.1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429,128.13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626,56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301,992.74元,降幅2.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减少285,702.74元,降幅3.03%非同级财政拨款减少16,290.00元,降幅0.6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单位退休人员和新录用人员增加,工资基数下降,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下降,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2.非同级财政资金紧张及我县移民工作结束,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429,128.13元,其中:本年收入9,429,128.13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29,128.1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对比减少285,702.74元,降幅3.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退休人员和新录用人员增加,工资基数下降,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下降,一般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055,688.1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429,128.13元,其中:基本支出8,839,128.1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5,702.74元,降幅3.2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各类保险经费因单位退休人员和新录用人员增加,工资基数下降,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下降,一般财政拨款收入减少;项目支出59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0降幅0.00%项目支出与上年度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379,574.44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31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办案业务费等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5,281.28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62.25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伤、失业等其他类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42,440.4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96,551.3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58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和生育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75,538.42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8,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21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8,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8,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本年度无车辆采购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是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加精准。检察工作深度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检察产品引领法治进步、促进社会治理、服务经济发展作用凸显,检察公信力明显提升。二是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显著提升。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发展完善。法律监督体系、检察组织体系、检察理论体系更加成熟定型,检察领导体制、职权配置和运行机制更加科学。具体目标为:检察机关受理案件数不低于680件、本院开展司法救助数量不低于4件、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为不低于90%、举行校园法治讲座场次不低于4次、参加业务培训人员培训考试合格率不低于95%、项目整体支出完成时间为202511月之前、公用经费保障人数不低于31人、年终对聘用制书记员考核称职人员占比率不低于85%、解决巧家县就业岗位数量不低于15个、全院在职干警对聘用制书记员年度工作满意率不低于90%、检察工作报告在人代会通过率不低于95%、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工作的满意率不低于95%。社会公众满意度不低于90%、单位人员满意度不低于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131,325.2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882.33元,降幅1.34%,主要原因是1.根据上级要求厉行节约,按照比例压减单位物业管理等费用。2.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通过政府采购渠道等正规化管理,实现资源节约化,节约运行成本。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日常维修(护)费、工会费、福利费、水费、电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9,983,794.14元,其中,流动资产1,067,903.67元,固定资产8,909,890.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11,059.6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87,165.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62,711.00元;报废报损资产211项,账面原值1,136,842.1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2月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