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政治自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大局意识,正确认识大局、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扛起新时代检察机关肩负的历史使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坚定的立场、鲜明的态度、有力的行动,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党的二十大既定的目标奋力前行。
2.强化行动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更加自觉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有力司法保障,以更强担当服务发展大局。
3.强化法治自觉。更加注重法治、厉行法治,自觉按照宪法法律规定履行好法治建设职责,创新履职,以更优质效完善监督格局。切实担负起“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检察使命,进一步强化检察服务保障工作,把检察工作摆到新的发展阶段中来思考和谋划,全面协调和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自觉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贡献检察力量。
4.强化检察自觉。牢记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扛实检察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责任使命,持续转变司法理念,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切实把刑事检察做得更优,把民事检察做得更强,把行政检察做得更实,把公益诉讼检察做得更好。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以更严要求锻造检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583,054.8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293,054.8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29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66,666.32元,增长1.46%,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我单位退休1人,调出1人,新录用2人,本年度工资支出和五险一金预算资金相应减少,即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减少41,033.68元,同时本年度财政专户、单位资金收入中其他收入(非同级财政保障收入项目)预算资金相比上年增加207,700.00元,因此本年度部门财务总收入整体上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66,666.32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293,054.81元,其中:本年收入9,293,054.81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93,054.8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1,033.68元,下降0.43%,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我单位退休1人,调出1人,新录用2人,本年度工资支出和五险一金预算资金整体上相应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减少41,033.68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583,054.8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293,054.81元,其中:基本支出8,143,054.8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1,033.68,下降0.43%,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我单位退休1人,调出1人,新录用2人,本年度工资支出和五险一金预算资金整体上相应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减少41,033.68元;项目支出1,1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我单位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度保持一致,无变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944,496.23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开支。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774,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检察业务保障经费、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9,788.1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32.41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9,927.18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5,594.89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422.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21,693.94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因公出国(境)0.0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9次,共计接待256人次。
本年度我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度保持一致,无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本年度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度保持一致,无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预算绩效目标: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是用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经费,通过使用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能够确保经费使用高效、透明,有效支持检察机关履行职责,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和社会公信力,以确保检察机关能够高效、公正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一是保障检察机关正常运转,确保检察机关日常办公、办案、人员管理等基本需求得到满足。二是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通过充足的经费支持,提升检察机关的办案能力和效率。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提升办案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四是提高人员素质,通过培训和学习,提升检察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除此之外,应到做到坚持不懈贯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95,674.2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99.88元,下降0.62%,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厉行节约,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结合往年经费开支情况,从严控制和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开支,本年度印刷费、邮电费等有一定程度的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日常维修(护)费、工会费、福利费、水费、电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1,318,816.49元,其中,流动资产1,114,568.16元,固定资产19,703,893.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500,354.49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96,757.6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44,309.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46项,账面原值1,064,340.9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