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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5-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 负责其他应当由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聚焦平安威信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环境。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96399人,批捕162人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09397人,起诉353人。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19人,从严办理社会关注度高、影响恶劣的张某等7人聚众斗殴案。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63人。紧盯六大行业领域,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向毒品犯罪亮剑,起诉17人。加强安全生产检察监督,提前介入沟头煤矿“8·18”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引导取证;办理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督促整改违规储存烟花爆竹等隐患40处。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金融诈骗犯罪1人,涉案金额800余万元。

聚焦绿美威信建设合力保护生态环境。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检察履职服务绿色发展、诠释绿色担当,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37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件,有效促进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持续深化河(库)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联合巡河15次,办理涉流域综合治理公益诉讼案件7件,督促解决倾倒垃圾破坏河流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牵头召开检察长+林长座谈会、林草涉火类案件行刑衔接工作联席会,推动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新格局。

聚焦清廉威信建设助力提升政务环境。注重监检衔接配合,有力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提前介入监察委调查职务犯罪案件15件,受理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1216人,起诉11人。其中,起诉学生营养餐补助领域犯罪5人、医疗领域犯罪3人、其他领域犯罪2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斩断腐败链条,起诉行贿犯罪1人。向纪委监察委移送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线索11条。

关注急难愁盼办好小案件。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用心办小案,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制售假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21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件,以惩罚性赔偿让食药领域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犯罪嫌疑人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支付销售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强化全链条打击,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起诉59人,帮助被害人追回损失50余万元。全面防范公民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出售和提供,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件,督促相关部门正确处理公民信息。深入开展检铁同行 共护平安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深化运用双段长+双检察长协作机制,督促消除铁路沿线排水沟堵塞等安全隐患,保障出行安全。

关注社会治理助推治未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以如我在诉情怀办理来信来访30件,七日内程序性答复率100%。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班子成员开展下访接访的公告,班子成员带头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4件,下访接访41人次。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办复转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骗取、侵吞国家扶贫救济资金等社会治理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份。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减少社会对抗,对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不捕125人、不诉11人,依法对284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检察听证+释法说理模式,以听证方式审查办理案件20件,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选派30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村长,做实普法宣传、风险排查、矛盾化解、命案防控等工作。

关注特殊群体厚植大情怀。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抚恤优待制度,足额补发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4万余元。严惩侵犯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起诉强奸、猥亵、组织卖淫等犯罪44人。充分发挥司法救助纾难解困作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7件,为17名因案陷入困境的申请人发放救助金 7.6万元。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3件,帮助98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02万元。联合县政府侨办建立检侨之家服务站,开设涉侨检察服务窗口。

关注未成年人织密保护网。纵深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4人,起诉31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附条件不起诉4人,制发督促监护令36份。全面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件,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获得民事赔偿8万余元;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审查案件4件,推进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严格落实强制报告每案必查工作制度,向相关单位移送线索4条,12人被追责。协助教体部门查询密切接触未成年人从业者6000余人,我县首例终身从业禁止令建议被采纳,坚决把前科劣迹人员挡在校门外。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19名检察人员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7场,受教育学生2万余名。

刑事检察向提升。认真学习贯彻《昭通市检察机关关于规范刑事检察监督办案若干问题的意见》,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召开公检联席会议5次。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撤案6件,纠正漏捕1人、漏诉18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26件,对侦查活动提出书面监督意见51件。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1件,对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监督意见2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对暂予监外执行提出监督意见1件,纠正社区矫正违法50件,审查收监执行案件5件,纠正脱管、漏管3人。

民事检察向拓展。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努力实现有效监督,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0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审判违法监督案件6件;执行监督案件8件;支持起诉13件;深化虚假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办理案件2件。

行政检察向深化。着力破解不敢监督、监督不力问题,有效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0件。其中,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非诉执行案件11件,提出检察建议11件;行政违法监督案件8件,提出检察建议8份;化解行政争议2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6件,提出检察意见3件,检察建议、意见均被采纳。

公益诉讼检察向迈进。牢记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受理公益诉讼线索69件,立案6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7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努力在诉前以最低成本解决公益损害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0件,全部整改回复;磋商结案7件。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携手文旅等部门建立红色资源保护协作机制,办理长征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既没有收入,也没有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2,065,362.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21,576.97元,占总收入的98.8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43,785.62元,占总收入的1.1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12,832.12元,下降7.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32,737.74元,下降5.0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增加;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80,094.38元,下降66.08%主要原因是一、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基本支出是因2024年人员减少,工资变动正常增减,各项经费略有下降;项目支出较上年相比减少检察系统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二、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是2024年未收到非同级财政划拨聘用制人员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2,081,451.52元。其中:基本支出9,809,425.79元,占总支出的81.19%;项目支出2,272,025.73元,占总支出的18.8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88,344.27元,下降6.8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3,565.95元,下降0.84%;项目支出减少804,778.32元,下降26.1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主要原因是一、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基本支出是因2024年人员减少,工资变动正常增减,各项经费略有下降;项目支出较上年相比减少检察系统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二、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支出也相应减少,主要是2024年未收到非同级财政划拨聘用制人员工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09,425.7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76,406.04元,占基本支出的88.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3,3019.75元,占基本支出的11.55%。人均日常运行公用经费为32,371.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72,025.7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1,972,025.73元,主要用于检察办案业务经费开支及业务装备经费开支;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300,000.00元,用于专项业务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21,576.9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8%。与上年相比减少632,737.74元,下降5.04%,完成年初预算的130.4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367,429.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6%,完成年初预算的139.7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7,471,403.71元,检察监督2,596,025.73元,其他检察支出3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转移支付经费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7,863.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完成年初预算的83.7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工资变动,缴费基数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6,980.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6%,完成年初预算的82.0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工资变动,缴费基数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9,3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5%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工资变动,公积金缴费基数调增。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决算为164,982.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2,700.80元,下降46.3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147,675.0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51%,完成年初预算的98.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7,30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49%,完成年初预算的57.6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9,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736.80元,下降7.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164.00元,下降39.2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3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164.00元,下降39.2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4,982.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2,700.80元,下降46.3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147,675.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7,30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6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50,000.00元,支出147,675.07元;二是公务接待费预算30,000.00元,实际支出17,307.00万元,我院在经济活动中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19,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7,36.80元,下降7.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164.00元,下降39.2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3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164.00元,下降39.2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院到我院考察调研、检查指导,我院到各级院执行任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1,650.71元,比上年增加91,063.57元,增长8.9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正常变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6,627,467.67元,其中,流动资产384,684.4元,固定资产6,203,182.4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9,585.47元(净值),其他资产15.33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4544.7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2,14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85项,账面原值689,77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0,220.0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0,220.0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478.7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5,478.78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五、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六、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七、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八、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九、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支出。

2)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3)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