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绥江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2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9人;经费自理人员1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深化反恐怖、反邪教、反渗透、反颠覆斗争,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扛牢强边固防政治责任,起诉偷越国(边)境犯罪22人;依法严惩各类严重暴力犯罪、重大毒品犯罪,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7人、起诉147人,同比分别下降28.80%和24.60%,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主动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强化“监检衔接”,扎实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绥江检察实践,起诉职务犯罪4人,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二是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落实《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经济金融等领域犯罪,联合公安机关全面清理涉企刑事“挂案”,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7人,通过办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万元;切实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获评全市反洗钱工作“先进单位”。主动对接、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开通涉企案件办理和信访绿色通道,常态化开展挂联服务,深入企业开展主题调研和法治宣传7场次,督促1家涉案企业完成规范化建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是倾情守护“绿水青山”。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生态立县”战略,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13件。深化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工作机制,联合开展巡河4次,发现并立案督促整改问题3个;全力打造“大江东去·检护‘绥’行”检察文化品牌,做实“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切实提升河湖治理和生态保护成色,护航“一江清水”出云南。
四是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要求,主动融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新格局,以“六进六解决”工作措施和“一套机制”为抓手,干部职工下沉一线开展工作760余人次,办理民生实事11件,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格局。细化制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施方案,着力打造“枫桥式检察院”,积极探索来信、来访、12309服务热线等多元信访渠道,充分发挥“包案+听证+救助”三位一体化解信访矛盾工作机制优势,妥善办理群众信访38件,化解成功率达100%;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发出并督促落实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有效促进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持续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精心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32场次,促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绥江检察:着力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经验做法获云南政法等媒体平台宣传推广。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0,908,082.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87,766.19元,占总收入的88.8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220,316.21元,占总收入的11.1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39,977.65元,下降5.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88,378.56元,下降10.10%;其他收入增加448,400.91元,增长58.0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转移支付资金和人员经费;其他收入增加了退休人员及聘用人员的经费保障。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0,870,607.56元。其中:基本支出9,128,986.07元,占总支出的83.98%;项目支出1,741,621.49元,占总支出的16.0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36,890.97元,下降4.7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5,862.71元,下降0.28%;项目支出减少511,028.26元,下降22.69%。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退休3人,人员经费、项目经费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28,986.0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54,645.13元,占基本支出的90.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74,340.94元,占基本支出的9.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1,621.4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中央及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441,621.49元,专项用于检察办案业务经费开支及业务装备经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87,766.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12%。与上年相比减少1,088,378.56元,下降10.10%,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8,272,391.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9%,完成年初预算的126.35%。主要用于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行政运行经费6,530,770.46元、检察监督1,441,621.49元、其他检察支出3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范畴。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1,229.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完成年初预算的91.5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1,229.1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有人员退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7,252.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完成年初预算的82.8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62,503.9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6,642.13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10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有人员退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6,8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完成年初预算的94.2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506,893.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有人员退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00.00元,决算为266,622.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6,296.70元,增长40.0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9,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93%,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133,977.9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0.25%,完成年初预算的89.3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12,844.1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82%,完成年初预算的32.1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9,8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408.52元,下降18.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094.78元,下降50.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844.1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3,094.78元,下降50.4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6,622.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6,296.70元,增长40.0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119,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133,977.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12,844.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1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严格管控“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19,8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408.52元,下降18.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094.78元,下降50.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844.1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3,094.78元,下降50.4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我单位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费119,80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原有车辆老旧,已达报废年限,维修费用高,无法保证公务出行安全。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检察办案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所必需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4,340.94元,比上年减少15,876.23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退休3人,相关运行成本降低。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院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9,990,392.48元,其中,流动资产539,621.22元,固定资产9,425,890.9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083.15元(净值),其他资产17,797.18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7,926.5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1,624.8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43,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9,450.2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9,450.2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3,511.3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4,131.36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