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预决算公开
昭通市镇雄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5-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昭通市镇雄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镇雄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在县委、政府和上级院的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1、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2、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负责其他应当由昭通市镇雄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综合业务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昭通市镇雄县人民检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昭通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3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3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9(离休0人,退休39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履行检察机关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坚持依法打击与标本兼治相结合,高质效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一年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500人,提起公诉1171人。始终保持“严”的震慑,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90人,突出惩治毒品、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起诉173人;对案发于30年前的一“陈年命案”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后被判处死缓刑,让正义虽久必至、虽远必达。注重发挥“宽”的作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社会危害较小、主观恶性不大的轻微犯罪依法不批捕、不起诉252人,88.6%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源头上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优化营商环境有政策。我们主动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公正司法保障公平竞争,依法严惩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71人、起诉51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从严办理民营企业内部职务侵占案件。依托大数据监督模型筛查涉企“挂案”线索,及时督促公安机关撤案,为企业卸下“包袱”。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镇雄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26,571,781.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58,766.08元,占总收入的95.81%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113,015.00元,占总收入的4.1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10,358.38元,增长2.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37,343.38元,增长5.1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526,985.00元,下降32.1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和省财政加大对我院检察办案业务保障,办案业务及装备经费较上年增加;其他收入减少主要是县财政拨入的检察办案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镇雄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26,618,825.10元。其中:基本支出20,129,976.83元,占总支出的75.62%;项目支出6,488,848.27元,占总支出的24.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00,173.69元,下降3.6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593,243.96元,下降11.41%;项目支出增加1,593,070.27元,增长32.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减少2,593,243.96是因为单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减少2人,基本支出的其他检查监督减少445,634.6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其他的五险保障缴费也减少2、项目支出增加1,893,093.09元主要是因为我院2024年改造了档案室,检察监督支出增加,同时省级保障其他检察监督减少300,044.8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镇雄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129,976.8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993,696.07元,占基本支出的89.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36,280.76元,占基本支出的10.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镇雄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88,848.2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中央及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5,788,893.09元,专项用于检察办案业务经费开支及业务装备经费开支2、省本级保障综合业务保障经费699,955.18元,专项用于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昭通市镇雄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58,766.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4%。与上年相比增加1,237,343.38元,增长5.11%,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21,907,840.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5%完成年初预算的149.3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4,122,992.46,检察监督7,084,893.09元,其他检察支出699,955.18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2024年转移支付经费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0,840.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7%。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0,840.81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工资变动,缴费基数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9,642.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502,217.99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65.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47,159.55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工资变动,缴费基数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00,4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完成年初预算的98.6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1,100,442.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工资变动,缴费基数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0.00元,决算为348,010.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0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7,611.39元,下降23.6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0元,决算为319,955.1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94%,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28,05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6%,完成年初预算的23.3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1,238.39元,下降11.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6,373.00元,下降70.2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05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6,373.00元,下降70.2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8,010.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0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7,611.39元,下降23.6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0元,决算为319,955.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28,05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及运行费用中油料单价下降减少支出;2、公务接待上级院考察调研检查指导、执行任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接待批次及人次较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1,238.39元,下降11.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6,373.00元,下降70.2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05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6,373.00元,下降70.2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及运行费用中油料单价下降减少支出;2、公务接待上级院考察调研检查指导、执行任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接待批次及人次较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4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院考察调研、检查指导、执行任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昭通市镇雄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6,280.76元,比上年增加74,585.92元,增长3.62%,主要原因是省级财政增加人员经费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院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昭通市镇雄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44,129,113.32元,其中,流动资产652,774.52元,固定资产43,175,349.1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300,989.67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3,119.2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648.1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70项,账面原值1,324,65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2,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2,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0,928.8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6,061.79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五、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六、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七、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