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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5-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上级院和本级党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法律监督权。主要有以下职能: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高度重视政治建设,为推进政治建检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二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履行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团结带领班子成员全面准确履行检察职能职责,一年来,向县委专题报告检察工2次,汇报重大工作事项1次。四是坚持政治理论武装,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

(二)高度重视队伍建设,确保执法司法更加专业和规范。一是强化党建引领,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核心,深入系统抓实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一年来,开展集中宣讲2次。二是扎实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用党纪党规矫正干警思想和行动,举办读书班1期,交流研讨1次,纪律党课2次,切实增强全体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意识。

(三)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一是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带头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持召开检委会22次,办理各类案件28件。二是带头落实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三个规定”填报等相关规定,当好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表率。

(四)高度重视平安法治建设,以高质效检察履职融入社会治理。团结带领全院干警协同推进“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全年受理捕诉案件625830人;认真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高度关注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办理民事检察案件33件,行政检察案件21件;更加关注社会公共利益和生态环保,助力“金沙江畔·水韵巧家”建设,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7件。严格落实执法普法责任,组织各部门深入基层开展各类普法宣传60余次,法治讲堂13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取得实效。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2,699,646.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50,107.89元,占总收入的97.2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49,538.19元,占总收入的2.7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26,573.63元,下降6.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58,244.95元,下降8.57%;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231,671.32元,增长196.5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转移支付资金和人员经费;其他收入增加了书记员及公益性岗位的经费保障。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3,148,899.55元。其中:基本支出10,314,505.55元,占总支出的78.44%;项目支出2,834,394.00元,占总支出的21.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44,384.09元,下降11.1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39,716.54元,下降12.25%;项目支出减少204,667.55元,下降6.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单位退休人员和新录用人员增加,工资基数下降,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下降,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14,505.5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218,344.52元,占基本支出的89.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96,161.03元,占基本支出的10.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34,394.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中央及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094,594.00元,专项用于检察办案业务经费开支及业务装备经费开支;

执法执勤用车购置经费119,800.00万元,专项用于购置公务用车;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590,000.00万元,专项用于检察业务办案经费开支;

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30,000.00元,专项用于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50,107.8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93%。与上年相比减少1,158,244.95元,下降8.57%,完成年初预算的127.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811637.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4%,完成年初预算的137.1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7,257,243.28元,检察监督2,964,394元,其他检察支出59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安排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4,95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0%,完成年初预算的81.4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7,695.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58.5;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人员退休和新招录人员基数不同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7,687.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完成年初预算的71.0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96,474.32,公务员医疗补助121,495.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718.09;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人员退休和新招录人员基数不同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05,8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1%,完成年初预算的96.4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605,829.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人员退休和新招录人员基数不同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8,000.00元,决算为442,985.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0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5,181.74元,增长39.3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19,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0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8,000.00元,决算为307,984.2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9.52%,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5,20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3%,完成年初预算的76.0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9,8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74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374.00元,增长54.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20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374.00元,增长54.6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8,000.00元,支出决算为442,985.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0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5,181.74元,增长39.3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19,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8,000.00元,决算为307,984.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5,20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0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19,8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74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374.00元,增长54.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20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374.00元,增长54.6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119,80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原有车辆老旧,已达报废年限,维修费用高,无法保证公务出行安全。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检察办案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所必需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0,829.78元,比上年减少11,739.47元,下降1.0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上级厉行节约、勤俭精神的政策要求,2024年度各项工作经费实现有效节约。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院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4,671,500.23元,其中,流动资产1,208,306.19元,固定资产3,359,272.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333.36元(净值),其他资产98,588.6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0,122.9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9,552.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62,711.00元;报废报损资产192项,账面原值1,112,042.1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
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8,38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8,38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8,192.3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8,192.33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