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 负责其他应当由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真正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紧扣“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主题,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五个绥检”建设为牵引,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努力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绥江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聚焦政治建设,着力打造“忠诚绥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持之以恒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健全完善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坚持以党的建设统领工作全局,着力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坚决捍卫意识形态安全。健全督查督办机制,强化跟踪问效,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聚焦中心大局,着力打造“服务绥检”。自觉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扣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主旋律”,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发展第一要务,以检察监督“力度”提升民生保障“温度”。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深化落实全力服务保障“五个绥江”建设实施方案,深度融入“龙门闲话”做实微网格、“三全下沉”为基层赋能、“六进六解决”系统治理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绥江实践,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主动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强化“监检衔接”,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打造“质量绥检”。坚持以“三个善于”为遵循,持续更新司法理论,把践行“三个善于”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以“三个结构比”为牵引,准确把握“一取消三不再”的目的,持续聚焦影响案件实质性处理的问题开展监督,推动检察履职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以“三个效果”为目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力确保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聚焦品牌引领,着力打造“文明绥检”。大力实施文化育检、文化强检、文化兴检战略,着力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主动融入文明城市创建行动,不断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着力培育“大江东去·检护‘绥’行”检察文化品牌,不断提升品质绥检“软实力”。
聚焦作风建设,着力打造“清廉绥检”。坚决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支持配合驻院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严肃财经纪律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成果,持续纠治“四风”。持续深化“清廉云南”建设绥江检察实践,深化落实全省检察机关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和推进落实举措,以过硬纪律作风推动“清廉单位”创建和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决纠治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着力打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新时代绥检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369,003.2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943,003.2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426,000.00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1,202,816.89元,下降11.38%,主要原因是2026年度其他收入中减少了死亡抚恤金等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943,003.25元,其中:本年收入7,943,003.25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43,003.2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02,183.11元,增长6.75%,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新招录公务员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均有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369,003.2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943,003.25元,其中:基本支出7,643,003.2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2,183.11元,增长7.03%,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新招录公务员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增加;项目支出300,000.00元,与上年一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031,482.6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300,000.00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9,178.01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02.79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9,717.44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96,172.4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713.95元,主要用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和生育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40,336.00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00个,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5.5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3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批次,共计接待22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往年实际开支情况,从严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上年一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绩效目标: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具体指标为:物业管理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公务用车数量等于4辆;“三公”经费控制数只减不增;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00%;全院干警对于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大于等于90%。
非同级财政保障(特定目标类)经费绩效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管理的要求,将非同级财政保障的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予以编制,具体目标为:公益诉讼宣传时公开发放的宣传材料数量超过1,000份;宣传活动参与人次超过100人次,社会公众对于法制宣传工作满意度大于等于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28,987.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109.62元,增长3.23%,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新招录公务员2人,日常经费开支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日常维修(护)费、工会费、福利费、水费、电费等。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00元,与上年一致。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9,614,150.47元,其中,流动资产596,796.93元,固定资产9,001,060.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84.11元,其他资产14,208.4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6,242.0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4,829.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