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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6-0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盐津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负责其他应当由盐津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共设置5个机构,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永葆对党绝对忠诚本色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业务工作成效,找准检察工作与县委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与县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以服务大局为根本,护航盐津高质量发展紧扣县委发展大局,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抓实检察护企工作,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审慎处置、全程护航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化河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助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依法保障渝昆高铁盐津站配套工程、县域交通大环线等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城乡融合发展。

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厚植检察为民民生福祉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机制,提升“12309”检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持续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守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机制,做到应救尽救。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抓实九五普法工作,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以法律监督为核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底线持续深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同发力,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精准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全过程监督。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民事、行政执行难等问题,加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力度。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聚焦生态环境、国有财产、文物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领域,办理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深化数字检察建设,优化升级监督模型,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在法律监督中的应用,以科技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以从严治检为保障,锻造忠诚干净检察铁军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和监督检查。加强专业化人才培养,围绕数字检察、公益诉讼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题培训、竞赛练兵、跟班学习,着力培养复合型检察人才。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丰富僰道检察文化品牌内涵,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打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盐津检察铁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5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080,966.3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340,966.3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4,74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026,417.64元,6.79%,主要原因是非同级财政拨款年初预算减少1,100,0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比2025年减少426,380.00财政拨款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499,962.36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340,966.30元,其中本年收入9,167,346.30元,上年结转收入173,62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67,346.3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99,962.36元,增5.77%,主要原因是1.本年人员上年增加1人,2025年人员工资调整标准增资等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2.上年办公楼维修项目尚未实施完毕,根据合同约定需跨年进行支付,上年结转资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080,966.3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340,966.30元,其中:基本支出8,627,346.3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9,962.36元,增长6.15%,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比上年增加12025年人员工资调整标准增资等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713,62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3,62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办公楼维修项目尚未实施完毕,根据合同约定需跨年进行支付,上年结转资金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210,954.1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337,62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及各项缴费以及保障机关运行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劳务费以及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3,052.82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03.15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45,111.91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37,323.37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753.70元,主要用于单位大病补充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75,647.25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00个,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8,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3.8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3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6次,共计接待294人次。

减少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年实际支出情况,从严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28,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8,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立足州委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好“六个坚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面、协调、平衡发展检察机关各项法律监督职能,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专业素养和专业精神,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把传统业务做优,把新增职能做好,把短板工作补强。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实现法律监督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聚焦监督主业,认真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加强审查逮捕工作,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狠抓短板弱项,积极推进检察监督业务;以品牌建设为核心,认真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业务;强化案管监督,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具体目标为: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不低于98%、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不低于30件、批捕案件批准逮捕率不低于85%、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率不低于98%、检察业务工作的满意率测评不低于95%、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98%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51,959.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161.36,主要原因是年初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1人造成一般公用支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劳务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费等。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经费中没有预算此项费用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31日,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5,310,009.69元,其中,流动资产759,307.66元,固定资产3,595,470.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0元,其他资产955,229.81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7,050.93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4,456.76下降9.20%主要原因是本年资产折旧造成资产净值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鉴于截至2025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