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行政单位,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26年我院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政治统领、思想铸魂,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毫不动摇地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中央和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深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根基,狠抓巡察整改,提升工作质效,抓实意识形态,守牢思想阵地。
2.聚焦中心任务、服务大局,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坚持立足职能,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高质效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用心办好为民实事,用爱守护未成年人。
3.深耕主责主业、能动履职,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以精准监督、高质效办案守护法治尊严、保障群众权益,发挥“数智检察”驱动作用,通过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挖掘发现法院内部应将自行移送执行而未移送的违法情形监督线索。
4.强化自身建设、规范管理,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以“高素质队伍支撑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机制创新、科技赋能,不断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和水平。优化队伍结构,构建全周期、阶梯式教育培训体系,培养复合型检察人才,做实内部监督,对照司法办案、行政管理等关键领域,定期开展部门、个人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查找岗位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096,973.8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960,973.8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136,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13,918.99元,增长13.07%,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下半年我单位新录用4人,本年度工资支出、五险一金和公用经费预算资金相应增加,即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增加1,667,918.99元,同时本年度财政专户、单位资金收入中其他收入(非同级财政保障收入项目)预算资金相比上年减少154,000.00元,因此本年度部门财务总收入整体上与上年对比总体上增加了1,513,918.99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960,973.80元,其中:本年收入10,406,973.80元,上年结转收入554,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06,973.8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113,918.99元,增长11.99%,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下半年我单位新录用4人,本年度工资支出、五险一金和公用经费预算资金相应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资金相应增加;2025年度我单位回族食堂改造项目周期跨年度,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项目尚未完成,剩余资金需结转至本年度继续支付,以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产生上年结转收入554,000.00元,因此总体上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67,918.99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096,973.8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960,973.80元,其中:基本支出9,256,973.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13,918.99元,增长11.99%,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下半年我单位新录用4人,本年度工资支出、五险一金和公用经费预算资金相应增加;项目支出1,704,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4,000.00元,增长48.17%,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度我单位回族食堂改造项目周期跨年度,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项目尚未完成,剩余资金需结转至本年度继续支付,以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产生上年结转收入554,000.00元,因此项目支出对比上年增加554,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775,908.8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开支。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2,328,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检察业务保障经费、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7,787.75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48.63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67,364.5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7,564.36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753.7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83,846.02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00个,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5,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1.7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因公出国(境)0.0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1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次,共计接待4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规模,减少了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本年度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度保持一致,无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预算绩效目标: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是用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经费,通过使用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能够确保经费使用高效、透明,有效支持检察机关履行职责,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和社会公信力,以确保检察机关能够高效、公正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一是保障检察机关正常运转,确保检察机关日常办公、办案、人员管理等基本需求得到满足。二是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通过充足的经费支持,提升检察机关的办案能力和效率。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提升办案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四是提高人员素质,通过培训和学习,提升检察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除此之外,要做到坚持不懈贯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其他人员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用人额度内研究核定预算年度聘用制书记员需求量,及时核实预算年度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在职情况;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部门预算收入的主要来源,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主要包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资金使用需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预算安排和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21,443.1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5,768.92元,增长11.48%,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2025年下半年新录用4人,公用经费增加;办公用品、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开支项目价格上涨,业务量的经费需求增加;我单位6辆车辆老化严重、油价上涨,公车运维费用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日常维修(护)费、工会费、福利费、水费、电费等。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历年来委托业务费均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预算资金中申报,未纳入年初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20,382,361.16元,其中,流动资产915,933.11元,固定资产18,717,365.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803.00元,其他资产743,259.12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6,455.3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86,527.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