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绥江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2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9人;经费自理人员12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刑事检察向“优”升级。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深化反恐怖、反邪教、反渗透、反颠覆斗争,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严惩各类严重暴力犯罪、重大毒品犯罪,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0人、起诉167人,同比分别上升87.5%、13.6%,位居前三的罪名依次为偷越国(边)境54人,占受理人数的24.4%;危险驾驶罪35人,占受理人数的15.8%;诈骗罪18人,占受理人数的8.1%。着力强化侦查活动监督,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7件次;着力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情形2件,提出刑事抗诉并获改判1件;着力强化刑事执行检察,针对刑法执行领域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11件,均被采纳,坚决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民事检察向“精”转型。依法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的全流程监督,做实民事审判违法监督,办理审判活动违法情形监督案件3件;切实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办理执行活动违法情形监督案件8件,协同破解“执行难”问题。坚持和解与监督并重,成功促成民事和解1件,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三是行政检察向“实”深耕。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的“双重”作用,加强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0件,提出处罚意见8件;依法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监督纠正行政违法行为1件,办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积极稳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提升执法公信力。
四是公益诉讼向“好”拓展。把准公益诉讼检察“可诉性”原则,依法办理环境资源保护、公共安全、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2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份,整改完成率达100%,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10,917,357.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81,509.07元,占总收入的86.8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435,848.80元,占总收入的13.1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275.47元,增长0.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6,257.12元,下降2.13%;其他收入增加215,532.59元,增长17.6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增加了退休人员的经费保障。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10,732,850.64元。其中:基本支出9,116,403.19元,占总支出的84.94%;项目支出1,616,447.45元,占总支出的15.0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7,756.92元,下降1.2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582.88元,下降0.14%;项目支出减少125,174.04元,下降7.1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压缩非必要经费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16,403.1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55,226.13元,占基本支出的90.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61,177.06元,占基本支出的9.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16,447.4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295,302.83元,专项用于保障检察业务开支,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非同级财政保障(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42,400.00元,专项用于绥江县人民检察院刑事被害人救助金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81,509.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34%。与上年相比减少206,257.12元,下降2.13%,完成年初预算的127.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8,137,042.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2%,完成年初预算的135.18%。主要用于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行政运行经费6,562,995.06元、检察监督1,574,047.45元、其他检察支出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后期追加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范畴。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9,566.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0%,完成年初预算的97.2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3,566.72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0.0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有人员退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4,217.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完成年初预算的89.4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59,129.1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6,982.6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10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有人员退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0,6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完成年初预算的95.2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470,682.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有人员退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决算为150,866.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5,755.24元,下降43.42%。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144,126.8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53%,完成年初预算的96.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6,7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7%,完成年初预算的22.4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9,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148.95元,增长7.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104.19元,下降47.5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7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104.19元,下降47.5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0,866.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5,755.24元,下降43.4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144,126.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6,7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47%。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严格管控“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19,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148.95元,增长7.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104.19元,下降47.5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7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104.19元,下降47.5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我单位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费,而今年无此项支出,因此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降低100%;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严格管控“三公”经费,因此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下降47.5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检察办案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所必需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1,177.06元,比上年减少13,163.88元,下降1.5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院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9,614,150.47元,其中,流动资产596,796.93元,固定资产9,001,060.9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84.11元(净值),其他资产14,208.45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6,242.0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4,829.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8,325.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1,057.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7,26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0,320.6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0,320.64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