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负责其他应当由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五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作为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聚焦中心大局,服务县域高质量发展。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紧紧围绕推动盐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为建设“多彩盐津‘一线’县城”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坚决守住安全稳定防线。保持打击各类重大刑事犯罪高压态势,办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57件64人,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8件8人,毒品犯罪案件5件6人,坚决守护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正常管理秩序。
全力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提升。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5件17人,办理涉企刑事案件8件11人。深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针对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趋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移交可能涉及违规异地执法案件线索3条,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累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2.6万元。
筑牢生态安全稳定屏障。对标“长江流域十年禁渔”要求,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件;聚焦山林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办理相关刑事及公益诉讼案件73件。结合盐津实际与个案特点,运用“现金赔偿+替代性修复”机制,完成增殖放流1.5万尾鱼苗,收缴涉案国家重点保护植物40株,累计追偿生态资源损失赔偿款7.33万元,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广运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招募公益诉讼志愿者14名,延伸公益保护触角。
二是践行人民至上,以更好服务保障民生福祉。始终将“人民至上”的理念融入检察工作全局,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让检察为民更加可感可及可信。
以担当作为倾心守护民生。紧盯人民群众关心的消费、医疗、食品药品、用水安全以及妇女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强法律监督,起诉消费、医疗等诈骗犯罪20人;起诉强奸犯罪23人;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7人,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商店5家。
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人。从严惩治性侵、伤害、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捕27人,起诉28人。深化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监督检查4次,走访调研中小学校9所。以检察督促保护未成年人制度落地见效,助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开展专项检查6次,专题宣讲3次,针对营业性娱乐场所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1件,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管。
三是深化法律监督提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紧扣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以“三个善于”为引领,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落实到“四大检察”工作履职各环节,推动检察职能高质量发展。
巩固提升刑事检察。办理审查逮捕84件101人,审查起诉300件381人。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立“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全流程监督模式,办理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3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件,采纳率100%。加强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重点监督刑事裁判文书生效、财产刑执行等环节,纠正审判活动违法5件,提请抗诉案件获改判2件,审查暂予监外执行申请1件,纠正刑事执行、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违法9件。
提质增效民事检察。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理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件、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5件、执行监督案件8件,提出检察建议13件,其中再审检察建议1件。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重点支持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7件,维护合法权益。依法办理市院交办案件11件,通过释法说理、促成和解等方式化解民事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持续深化数字检察。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监督线索100余条,改变传统“等案上门”、被动受理的模式,通过模型对大量数据进行自动筛查、比对、分析,批量挖掘监督线索,今年来共利用大数据监督模型成案23件,有效盘活“沉睡”数据,激发法律监督新动能。
四是持续强基固本,以更高标准打造检察铁军。始终把固本强基作为有力抓手,持之以恒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不断强化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打造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我们始终牢记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在人民监督下依法履职。主动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工作座谈会、公开听证会、视察调研、“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办理10件次,对变更强制措施、作出不起诉决定等案件依法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开展公开听证6件次。自觉把“四大检察”核心业务纳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视野,主动配合行政检察工作专项调研、精准回应监督关切,抓实整改落实。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公开表1-公开表11)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12,272,210.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58,470.88元,占总收入的94.1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13,739.36元,占总收入的5.8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5,578.37元,增长2.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3,491.61元,增长2.33%;无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2,086.76元,增长0.2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12,270,875.31元。其中:基本支出10,011,745.10元,占总支出的81.59%;项目支出2,259,130.21元,占总支出的18.4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116,289.42元,增长0.9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0,507.55元,增长4.71%;项目支出减少334,218.13元,下降12.89%;无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其他检察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11,745.1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75,839.00元,占基本支出的89.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35,906.10元,占基本支出的10.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59,130.2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1,670,194.83元,主要用于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办案业务经费开支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的开支;2、省本级保障综合业务保障经费538,924.58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办案经费开支,包括办案差旅费、器材设备消耗、教育培训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58,470.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19%。与上年相比增加263,491.61元,增长2.33%,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9,926,957.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8%,完成年初预算的140.38%。主要用于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机关的人员经费、日常行政运行、检察监督及其他检察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增加了人员工资和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项目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0,293.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7%,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0%。主要用于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和缴费基数变动,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2,994.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0%,完成年初预算的89.38%。主要用于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机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和缴费基数变动,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8,2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4%,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3%。主要用于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给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和缴费基数变动,预算执行中追加了部分经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8,000.00元,决算为23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596.00元,下降4.37%。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000.00元,决算为228,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2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4,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2%,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596.00元,下降72.6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596.00元,下降72.6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596.00元,下降4.3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8,000.00元,决算为22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公务接待管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596.00元,下降72.6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596.00元,下降72.6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10,596.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院考察调研、检查指导、执行任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5,906.10元,比上年减少23,782.61元,下降2.24%,主要是本年落实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范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院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昭通市盐津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5,310,009.69元,其中,流动资产759,307.66元,固定资产3,595,470.2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0元(净值),其他资产955,229.81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8,450.9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4,456.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公开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2,897.4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7,797.4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5,1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6,706.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表13-公开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五、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六、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