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巧家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上级院和本级党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法律监督权。主要有一下职能: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强化政治建设,不断筑牢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意识。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核心,突出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全面准确履行检察职能职责。深化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分散的学习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交流研讨8次,主题党日11次,突出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提升干警党性修养。
2.高度重视队伍建设,确保执法司法更加专业和规范。一是深化党建引领,形成党组抓统领,党支部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建立党建文化小组1个,结合“党建+业务”,将文明建设融入法治精神、融入检察职业道德、融入执法办案,通过立体化呈现、场景化浸润,党建引领质效明显。二是严格执行检察官权力清单,不断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抓好案件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自身执法办案活动更加规范。三是注重年轻干部培养和人才储备。积极鼓励年轻干警向党组织靠拢,今年有3名年轻干警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同时鼓励年轻干部把到基层锻炼、参与重大工作、一线办案等经历作为历练的方向,我院35岁以下干警有基层锻炼经验的达55.5%,人才储备更加充实。
3.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不断夯实全面从严治检思想根基。一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执行党内谈话制度,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抓实从严治检,一年来,开展集体廉政谈话3次,个别谈话5次;二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压实责任链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考核评价机制,党组班子带头执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三是筑牢廉洁从检防线。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运行,当好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表率,今年以来,我院共填报重大事项22件。四是扎实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学习教育。构建多层级学习体系,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读书班集中学习1次,全员性集中学习2次,通过反面典型案例通报、交流研讨等从根本上筑牢干警作风建设堤坝。
4.持续做优业务建设,不断提升高质效办案能力水平。①刑事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及时建立了“季度业务分析研判”机制、加强刑事检察工作繁简分流机制,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42件454人,批准逮捕181件361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62件405人;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稳步推进。办理民事生效判决、裁定、支持起诉、调解书的监督与两违监督20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23件,承办系统外市院交办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4件,办理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效突出。办理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公共安全领域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2所校舍成功改造为“乐享幸福里”社区。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效果良好。办理看守所纠正违法案件3件,办理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违法监督案件9件,涉财产刑执行违法纠正案件3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看守所监管活动更加规范。⑤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更加有力。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不捕9人,不诉1人,综合履职3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深化预防治理,挂钩联系乡镇中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覆盖师生5000余人。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效果突出。我院应用大数据监督模型办理成案2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前审查3件,司法救助2件,纠正违法3件,审查逮捕案件中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8件,一审公诉中制发纠正审理违法意见书2件,民事执行1件,行政审判程序违法1件,推广应用大数据模型助力法律监督质效突出。
5.持续做实执法为民理念,不断融入社会综合治理。①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今年以来,我院克服人少案多的困难,共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80件240人,批准逮捕63件221人。②协同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不断深化监检衔接机制,充分发挥提前介入检察职能,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起诉7件7人,涉案金额4700余万元。③落实执法普法责任。持续做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紧密结合检察职能和案件办理,深入乡村、一线和群众家中,加大以案释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受益群众6000余人,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满意度明显提升。④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全力做好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办理来信来访90件,刑事申诉1件,民事监督3件,累计参与接访15人次、处理信访事项15件;积极稳妥落实司法救助政策,发放救助金5万元,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收入合计13,976,777.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75,258.19元,占总收入的93.5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901,519.36元,占总收入的6.4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77,131.47元,增长10.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150.30元,增长5.8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551,981.17元,增长157.9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人员经费;其他收入增加了协警员经费保障。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支出合计14,037,773.34元。其中:基本支出11,316,988.74元,占总支出的80.62%;项目支出2,720,784.60元,占总支出的19.3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88,873.79元,增长6.7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02,483.19元,增长9.72%;项目支出减少113,609.40元,下降4.0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
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录用人员增加,工资基数增加,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16,988.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21,477.16元,占基本支出的90.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95,511.58元,占基本支出的9.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20,784.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590,000.00万元,专项用于公务车辆维修维护、检察业务宣传资料印刷费、维修维护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14,000.00元,专项用于办案业务维修费、办案业务设备采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5,258.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4%。与上年相比增加725,150.30元,增长5.87%,完成年初预算的138.6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356,878.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6%,完成年初预算的147.69%);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费、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等项目前期为纳入预算预算安排。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6,054.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7%;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人员退休和新招录人员基数不同,人员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3,291.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8%,完成年初预算的80.6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人员退休和新招录人员基数不同。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19,033.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人员退休和新招录人员基数不同。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8,000.00元,决算为287,003.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5,981.48元,下降35.21%。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8,000.00元,决算为283,924.7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93%,完成年初预算的92.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3,07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7%,完成年初预算的15.4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9,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059.48元,下降7.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122.00元,下降79.7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7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122.00元,下降79.7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7,003.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5,981.48元,下降35.2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8000.00元,决算为283,924.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3,07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开支各项均成下降趋势。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9,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4,059.48元,下降7.81%;公务接待减少15,122元,下降79.7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调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且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开支各项均成下降趋势。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检察办案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察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所必需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4,876.39元,比上年增加24,046.61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院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水费、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新录用人员增加,工资基数增加,工会经费、福利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4,103,926.13元,其中,流动资产985,600.07元,固定资产2,993,075.4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6678.15元(净值),其他资产98,572.47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67,574.1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6,196.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96项,账面原值940,996.1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2,29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7,17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5,12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六、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