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图片新闻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刑事听证促案结事了赢公正公信
时间:2022-03-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刑事案件中坚持认真审查、充分调研、换位思考,首次采用听证方式办结一件污染环境罪案件,对昭阳区殡仪馆等八个犯罪嫌疑单位及责任人当场作出不起诉决定,实现了案结事了,达到既符合法律规定和政策精神要求,又能让当地政府、涉案单位、办案部门及案件当事人都能接受的目的,赢得了公正公信,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该案涉及多家医疗机构、殡仪馆及其16名直接责任人,涉案人数众多,且案发时间早,持续时间长,案情复杂。昭通市人民检察始终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仔细核实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先后6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分析研讨案情,确保准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通过深入调研,全面掌握了案发背景及各方诉求,为客观公正认定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作出正确处理决定奠定了良好基础。

该案属于具有地区性影响的涉及民政以及多家医疗机构的重大案件,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案件办理过程中,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主动向市委请示汇报工作,争取关心支持,专题汇报案件办理相关情况,市委高度重视此案,对检察机关办案给予大力支持,帮助协调解决办案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政法委组织公、检、法“三家”召开联系工作会,对该案证据材料、法律适用及相关政策等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对检察机关办案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并推动消除“三家”分歧,求同存异,凝聚工作合力。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制定了《昭阳区殡仪馆涉嫌污染环境案听证工作方案》,邀请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该领域经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担任听证员,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就听证事项进行充分论证,最终形成听证评议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意见,建议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市人民检察院综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当场送达给涉案单位及当事人。

 

 

 

 

该案的办理,充分考虑了案发原因、客观背景、存在的违法性阻却事由、产生的实际后果等,依法作不起诉处理,既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又符合我市对医疗卫生、民政系统综合治理的要求,实现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同时该案在第三方参与之下进行公开听证、公开送达,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消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司法办案的疑虑,实现案结事了政和。下一步,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做好检察公开听证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透明度,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实践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