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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检察院第一督导组到市检察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办理情况
时间:2020-07-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30日至71日,云南省检察院第一督导组组长李富强带队到市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办理工作专题督导。

 

本次督导通过听取汇报、交流座谈、查阅案卷等多种方式进行。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晓芹,扫黑办成员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案件承办人,昭阳、鲁甸、镇雄、彝良、盐津、永善县院分管院领导及相关案件承办人参加了汇报会及座谈会。

在市检察院二楼一会议室,督导组一行听取了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办理工作情况汇报。

座谈会上,全市两级院与会人员就案件办理中采取的有效措施及积累的经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相关意见建议进行交流发言。督导组一行细心倾听,针对问题及时进行指导解答,强调要加强案件梳理,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在建立长效常治工作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上下功夫。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高检院、省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保持高压态势,坚持精准打击,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对涉黑涉恶犯罪依法同步提前介入、同步挂牌督办、同步案件指导,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化优势,切实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完善证据,坚持案件会商制度,实现侦捕诉审无缝衔接,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全市检察机关深化专项行动,助力长效常治,精心组织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积极开展行业乱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善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机制,推动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治理机制,坚持战办案两手抓,精心组织开展六清行动,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高检院、省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的总要求,以省检察院扫黑除恶督导为契机,鼓足干劲再发力,着力巩固、拓展和深化成果,奋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