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作为贯彻落实民法典的重要主体,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贯彻实施民法典,带头保障民法典不折不扣落到实处……”,10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普赵辉一行3人,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华昆等陪同下,到市检察院专题调研贯彻实施《民法典》开展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孔维志等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邦蓉向调研组一行详细汇报了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等工作情况,重点介绍了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孔维志书记等与会同志围绕如何把民法典的精神内涵、基本原理和相关规则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中,精准、恰当应用于法律监督全过程,以及如何拓展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线索来源、增强检察建议刚性、提升监督质效等方面与调研组一行深入座谈、交流研讨。
通过调研,普赵辉副主任委员充分肯定昭通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在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就下步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
一是要在深化认识上持续发力。从国家层面来说,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制度载体;从法律层面来说,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从社会层面来说,是一项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民生工程,具有里程碑意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坚持从政治的高度、法治的维度,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一行重要政治任务和重要业务工作抓好抓实。
二是要在学习上进一步深化。贯彻实施民法典,首先要学深悟透,深刻领会、准确理解立法精神。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作为监督者,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贯彻实施民法典,带头保障民法典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能力,做到技高一筹。
三是要在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贯彻实施民法典,检察机关地位重要、作用特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突出强调“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要加强民事司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检察机关要提高站位、深刻领会、自觉践行,进一步增强信心和决心,把民法典贯彻落实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加强与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联动,在增强监督刚性、提升监督质效上做文章,统筹好监督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真正体现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要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加强民事、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全方位、各领域检察监督,把体现人民至上的民法典精神真正落实到每一起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切实维护好、保障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贡献检察力量。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民法典的精神内涵,持续更新检察理念,引领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要坚持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抓手,围绕“四大检察”如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多思考、多研究,努力推出更多高水平、“接地气”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助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据了解,10月20日至21日上午,调研组一行还先后深入水富市、盐津县检察院调研贯彻实施《民法典》开展民事检察工作等情况。